星期二, 6月 06, 2006

你(也)可(不)以做我的駱駝(嗎)

                  我未來的終身伴侶新疆駱駝




友人奇女子張揚其有點看以簡單確又另類非常的擇偶條件,從我個人取向來說,奇女子的要求加諸我身上,還有些值得商確的餘地,雖然條件不算苛刻,在其心目中,除了因為本人天生是女人得零分外,四項要求我已輕鬆取得一百分,四大要點如下:


啡字:奇女子
( )字:我


1. 會努力嘗試了解及關心我 (即使我不是一個容易被了解的人)
(如果連自己都不能完全了解自己,還企圖要別人捉緊你的心情,實是難事,不如找個可以包容及願意發掘你內在的人,不是更好?)

2. 會分享我的快不快樂
(這真是很重要,並且需要耐性。)

3. 对於我的付出心存感激
(愛一個人時可以再盲目點嗎?
我不再希冀,不再勉強,可以見個面,可以有機會付出,就夠。
如果做不到,證明那個人不夠可愛,令你總覺不夠喉,覺得蝕本,貪圖回報。)


4. 識得講多謝同唔該
(你一定唔可以揀大陸人,因為他們流行一句「小恩不言謝」。或者你可以考慮總為細節拘泥的日本人吧,祝你日本之行有所著落。)


最後,我又不斷反思我對愛的需求,著實我刻下只想有機會疼愛一個人,就如對駱駝那不解的鍾愛,很簡單的,就是一種兩人在烈日下坐著走著,都不會焦急的心情。

題外話:bracketed title inspired by miss s

4 則留言:

Rien 說...

我跟某人說過,我要嫁給熊貓
某人說好...

我沒有要張揚的條件
只想在適當的時候聽見有人
說好

hkoutsider 說...

可是聽到的人裝作聽不明白,聽得明白的人說不好,聽明白的我又不要他明白。

Rien 說...

正是!
你短短數句
已概括了我一路上看到聽到的...

hkoutsider 說...

i hope this is not our destiny:
i always love the one who deosnt love me